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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(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)

佛山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,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,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,是佛山市卓越高中,是佛山市唯一直属市教育局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。多次被授予“广东省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被国家教育部授予“艺术教育先进单位”和“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”称号,是全国青少年篮球、足球学校,是唯一连续获得“佛山市公共服务最佳口碑榜单位”的高中学校。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,建筑面积12.26万平方米。学校现有75个教学班(含3个西藏班),学生3200多人,在职在编教职工311人。

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省府令第139号),结合学校实际,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,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3人。其中:语文教师2人,数学教师1人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,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3人。其中:语文教师2人,数学教师1人。

二、薪酬待遇

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,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注: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,即若无对应的空岗位,则高职低聘。

三、招聘基本条件

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: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
3.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
4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。

5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 (二)岗位任职条件

1.学历学位要求: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。

2.专业要求: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的高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(即高中语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、高中数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)。

3.年龄要求: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(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
4.教师资格:须具备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。

四、招聘公告发布

2023年1月12日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佛山市教育局、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。

五、招聘办法

(一)网上报名

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。网上报名 (至少3个工作日)

时间:2023年2月6日8:30-2023年2月10日 17:30

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。通过电子邮箱“yzbgs82838610@139.com”发送相关资料。要求邮件标题使用“姓名+职称+应聘岗位+电话号码”的格式(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,使用相同标题,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、简历及身份证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、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、一级教师岗位聘用合同、教师资格证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、普通话等级证书、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)。

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,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,对恶意报名人员,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(二)资格审查(至少2个工作日)

时间:2023年2月13日8:30-2023年2月15日 17:30

招聘学校通过核查邮箱发送的资料,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或短信联系,通知现场核对应聘资料及初面试。对证件(证明)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,取消考核资格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,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,取消考核资格。

(三)招聘考试

招聘考试共三个环节:初面试、复面试、终面试。

1.现场资料核查及初面试

时间:2023年2月18日(星期六)9:30-11:30

地点:佛山市第一中学行政会议室

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核查: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、简历及身份证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、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、一级教师岗位聘用合同、教师资格证、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、普通话等级证书、获奖荣誉证书等。

2.确定复面试人员

经初面试后,根据报考人员业绩、思想表现、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,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:4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。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,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。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面试资格,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。

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,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,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

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复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复面试。

3.复面试

时间:2023年2月19日(星期日)8:30-12:00

地点:待定(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)

复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,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,由招聘学校组织。招聘学校该环节完成后,以招聘岗位数1:2的比例在复面试合格(复面试总分100分,合格分为70分)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终面试环节。复面试成绩按70%计入总成绩。

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终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终面试。

 4.终面试

时间:2022年2月19日(星期日)14:30-17:30

地点:待定(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)

终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,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(包括仪表仪态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思维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心理素质等),由招聘学校组织。终面试成绩(总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70分)按30%计入总成绩,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

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

(四)总成绩计算

考试完成后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

总成绩=复试成绩×70%+终试成绩×30%。

六、体检

根据拟聘人数,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。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,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不合格的,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由我单位支出。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、住宿费自理。

七、考察

对体检合格者,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进行组织考察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,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八、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
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。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
九、办理聘用手续

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,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。

十、其他规定

1.凡犯有严重错误,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,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,不能应聘。

2.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,严格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
3.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,严格依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追究责任。

4.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,不举办、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。

5.若本《公告》实施有变化,以变化通知为准。

联系人:王老师、谢老师

联系电话:0757-82838610,传真0757-82837688

监督投诉电话:0757-82803056

附件:


佛山市第一中学

2023年1月12日



来源:校办人事
审核:孙    军     冼志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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